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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舆论发酵,福州赵宇见义勇为案站在了一个定性的十字路口上:舆论全然倾向于赵宇对李桦的踹击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而警方态度暧昧,既不说是坏事也不说是好事。根据李桦与赵家的交涉情况看,警方鼓励两下私了,李某说会根据协商情况量刑。警方只说还在处理中。

 

从李桦主动与赵宇家谈判,以及不顾忌被全程录音的情况看,李桦整个人处于非常放松的状态。此前记者联系到他,他说正在打麻将,言谈举止之间也是毫不设防,变相地替赵宇催生了舆论热情,反向支持他的对家占到了舆论制高点上。这是很有意思的表现。

 

在事件刚出来,还没被机构评论员涉入之前,属于舆论的早期阶段。因为很早就关注,所以当时有许多疑惑的地方,比如,李桦与被打女性之间的关系到底怎样,还有各方对当时场景的描述也有矛盾的地方。另外,对李桦的那一脚属于跺、还是踹,赵宇那边也很谨慎。

 

等到机构媒体介入,主要的立场是接过了赵宇“见义勇为”的标签,在这个基础上构建“强奸犯打麻将,见义勇为十四天”的故事版本。由此,抽出来的批评逻辑是针对福州警方的执法行为,做出了质疑。这种批评与舆论混合到一起,相互强化,对福州警方构成舆情压力。

 

到《后窗》报道开始,一些早前混乱的信息得到了整理。那位遭受暴力的女性身份,是陪酒服务业者,她与李桦在赵宇介入前一起喝酒,这就破除了最早新闻中“陌生人尾随”的倾向性讲述。也就是说,赵宇介入的纠纷,并不是单纯的色胆包天的痴汉尾随女性的强奸事件。

 

舆论指向福州警方关押了赵宇,放过了李桦。但跟主流的舆论倾向不一样,警方在处理这个案子时,如果二级残废的鉴定是真实的,那拘禁赵宇,以及后来的取保,还都是现实中常规的办案手段。即使公众不认可警方的操作,但后者可能在这件案子上承担不起那么多责难。

 

需要声明的是,这么说肯定不讨巧,但就事论事来说,不是要为警方辩解,更不是洗地,而是提请关注者从现实的执法角度,去思考、理解警方行事的逻辑和依据。另外,还要周全考虑这起见义勇为案中的法律问题,并非“英雄流血又流泪”那么黑白分明。

 

涉及到的首要法律问题是,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反对见人下菜,提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这件案子就像其他类似案子那样,特殊身份的女性,违背其意志如何认定,即她作为强奸罪受害人的认定,比其他女性尺度的把握更严。醉酒男客李桦送她回家,警方怎么看,不难意会。

 

理论上讲,无论什么职业、身份的女性,违背其意志的性行为都是犯罪行为。但是我们也无可避免地注意到这样的问题,对待特殊职业女性,执法认定偏向于从紧。福州见义勇为案透露出这么一个办案的潜在规则,是不能被忽视的,在考察警方作为时需要对照看。

 

赵宇从楼上听见呼叫下楼查看,进而介入李桦对那位女性的纠缠,两下产生了正面冲突。除了强奸与否的认定,这一场景涉及到见义勇为的环境条件。醉酒的李桦空手,并且有女性室友在场,这种环境下见义勇为的尺度如何把握。这是完全不同于昆山龙哥案的场景。

 

舆论非常自然地将福州见义勇为案和昆山正当防卫的反杀案联系到一起,很遗憾,这两起案件有着非常大的差别,可以说基本上没有可比性。刘海龙是持刀追砍于海明,李桦是醉酒空手,相较于龙哥对于海明的威胁,李桦对赵宇的威胁程度无法与之相提并论。

 

舆论之所以激起众怒,从于欢案到昆山龙哥案种种,唤醒人们对正当防卫这一沉睡条款的不忿,社会情绪汇集到个案属于其来有自。福州见义勇为案涉及防卫过当的认定问题。谁也不否认赵宇见义勇为的目的,而关键是,认定防卫过当核心是防卫限度的判断标准问题。

 

本案设计见义勇为的价值倡导,也涉及对醉酒李桦的个人利益保护。如果李桦的二级伤残是确凿真实的,鉴定上毫无问题,那判断赵宇防卫行为如此大尺度,是否具备必要和合理,意味着法律对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价值的判断要有取舍,这也是本案站在十字路口的主因。

 

由于见义勇为是正义对不正义,勇敢对猥琐的关系,所以倡导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在方式和强度上相当,往往缺乏价值支撑。大可以理解防卫行为是为了平衡局面,强度可适当大于侵害行为,但本案造成二级伤残,是否超出必要限度,公安采取刑拘予以侦查取证,并无明显不当。

 

目前,涉事各方都是进退两难。公安如果要给赵宇定罪,将面临再一次的舆论风暴,可要是完全放过他,又怎样对那个“二级伤残”交代?赵宇当然得到了舆论同情,但防卫过当的阴影挥之不去,赔偿与坐牢都在两可之间。李桦既要甩开强奸犯标签,还想悉数拿赔偿,也难。

 

现在看来,检察院是最精明的,不批捕不表明案件结案,还可以继续提起公诉,只是暂作壁上观,静观事态下一步如何发展。烫手山芋成了公安的心头大患,所以鼓动两下先协商,求取李桦谅解,争取一点时间就成了警方应对舆情讨伐的权宜之计,可见福州在舆情控制上稍逊一筹。

 

如何定性就会直接关系到本案的走向。也还是有不负如来不负卿的两全法,如果认定赵宇防卫过当也可,即便认定犯罪也可判缓刑或实刑6个月。当然,为了引导社会见义勇为的风气,也可以不判罪。中国式司法,舆论将小案演绎成中等案件,更多考量就会纳入其中。

 

特殊身份的人在执法中受到更严格的打量,也许是本案演化到现在这步田地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原因。这有可能是下一波舆论的焦点。但本案确实又击中了沉睡法条在大众情绪中逐渐“苏醒”的社会背景,一并将出警的实操带到台面上审视。它迥异于昆山龙哥案,或许别有意义吧。

 

题图当代水墨,作者新浪微博:@秃头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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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志标

宋志标

72篇文章 3年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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