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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国道经无锡市区段的高架桥垮塌,事情发生在11号晚上6点多,因为类似塌桥在哈尔滨发生过,且事发时小车被压的视频极具视觉冲击力,这起发生在江南核心城市的事故很快占据社媒热点,许多无锡人氏也在朋友圈传播,几小时之后,它摆上了评论的选题单。
 
但这件事有着明显难度,核心事实无法确认,到底是桥的问题还是车的问题,或者是施工质量问题,都无法在这个时间里看到。评论区已经为此分成三个派别,要是离开了这件事本身,它们说的都有道理。每一种推演,都不乏实例支撑,怎么选边成了下笔要考虑的。
 
在事发后的第一时间,我注意到的是这个信息点:事发现场没有4G信号。当时以为是桥梁下装有微型基站,垮塌导致信号出了问题。但想到现场在闹市区,很难出现一个微基站缺失就导致整个区域变成信号盲区,后来的一些当事人讲述,指向了别的原因。
 
最重要的是,仍然是怎么在几种事故推测中选择一个主要的立场。
 
说是桥的问题,这个很容易引起共鸣,某家机构媒体已经在复述这段道路标段的建设情况,还提到已经落马的无锡前领导人,似乎是在暗示工程存在什么问题——报道从字面上看不出这个意思,但倾向是明显,就是要呼应这种怀疑论,为垮塌确立抨击的框架。
 
这个框架是过去常用,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它遇到了一些关键挑战。到今天,这种推演出来的垮塌模式,很容易被证伪。你可以说单柱式桥墩梁式桥存在风险隐患,但设计时的安全冗余,仍可以被超载大车轻易突破,所以这种推测除非无视超载的事实,否则难以稳固。
 
事故瞬间及现场稳定下来的记录仪视频,其实暴露了大货车超载的场景,数个钢卷散落,每一个接近30吨,稍微计算一下,超载是摆在眼面前的事情。即使在这个情况下,舆论似乎仍旧不愿对超载责备太深,依旧在固有的解释方式里打转:要么是桥没设计好,要么是路没管理好。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亦即:即使人们对惨死的受害者抱以极大的同情——在受害者身份确认后,这种唏嘘被推到更高——可仍不愿意正面指责肇事大货车司机,而是为其提供开脱的理由,也就是那个早已流行开来的“不超载不得活”的理论。
 
超载货车司机导致三个无关人等的惨死,在寻找原因时,人们努力在体制原因中求解,而对事故中的个人采取了差别对待。在这么做的时刻,人们精确区分了同情的两个指向,一个是生活指向上的为货车司机辩护,另一个生存指向上为受害者致哀。
 
如此,大多数谈论此事的人对谁是加害者、谁是牺牲者不予认定,反而都投以一律的同情,想要遮掩什么。
 
事实上,在一个特别短的因果关系上,是货车司机导致了三名市民的死亡。可在情感上,人们不愿意正面评论货车司机的角色,而是引入货运市场的背景、货车司机的行业状态,作出一个看起来饱含情感的“失焦”、转移谴责的方向。
 
对此,我没有什么特别好的看法。但货车司机的命还在,单亲爸爸和另外一对母女已经没命了。货车司机无心害人,但作为某种确定存在问题的机制中人,他确实杀了人。
 
在12日,在“事件”不可阻止地变成“读物”的常规演化下,人们开始补习大货车司机的行业信息,为了生存屈从行业积弊的特写也涌向满心期待的读者。在这样的写作-阅读互动下,货车司机总体上被描绘成更大层面的受害者,他们守着更高的压迫,在阅读的纵深里甚至成为值得同情的对象——哪怕在路上,开车的都对货车唯恐躲避不及。
 
但就像无锡塌桥一事再次显露的,在确定无误、非常清晰的受害者之外,存在着一个混沌的现实领域——该领域因为混沌与无力自清的实际,不断向外释放出死亡气息。这种气息是如此普遍、如此强烈,以致于人们对它习以为常,而后在它制造的事端中努力理清辩护的说辞,将某种其实也是无法确认的同情之理解,投射到“不知其可”的、面目模糊的人身上。
 
不得不说,这依旧是“恶猜公权、善待个人”的袅袅余音。从另一方面说,也反映出最近七八年间,面对变化了的形势,怎么论断个人——无论是独狼那样的,还是陷身行业泥沼的——都没有合适的、有力的话语。在这种无法对话的情况下,冷漠也许会以正义的名义变得浓重,“人的悲喜并不相通”的处境只怕会染上更多血迹。
 
不可避免地,丛林法则似乎在变成社会局部的生存纲领。
 
但错乱仍在加重,一些论调仍将身形扎根在过去的旧时代,在无法顺畅变迁的情况下将修辞变得扭曲,努力将其实是突破了行业禁忌的大胆行为修饰为生活所迫的一般性辩护。
 
就像在这件事故中,这些很受欢迎的话语毫无悬念地保卫一种脆弱的政治正确——抨击超载、抨击大车司机成为近乎反动的事情。在新京报“我们”视频的报道中,肇事司机躺着的ICU病房外,其亲属在讲述一个货车司机无法左右职业伦理的故事。听起来仍是在架设自我辩护的壕沟,那种即使是身不由己也应该具备的羞耻感,反倒是不闻一字。
 
如果非要表态,个人以为大致有两层表达。第一个层面,是责任指向可以多元,羞耻只秉一心。如果塌桥成因复杂,那理应有复杂的解决方式,多元讨论即使无助于即刻解决,起码能帮助人看清所有的问题。而在职业、职责涉及的(有限)公开讨论之外,幽暗的职业伦理假如不便于日常呈现,但在具体事件、具体当事人那里,不该捉笔矫饰。旁观者也不该起哄,将自私描摹为自卫,不然这与言伪而辩有何区别?
 
在另外一个层面上,在过去,一个人在努力争当“好人”的路上,往往以不苟且于年代背景、体制机制为重大区分——为什么时至今日,反而强调最多的是身不由己,这种风气本来只局限在特定人群,现在击穿了阶层,一插到底。要不要“恶猜个人”,成了一道简答题,按照旧有的答题思路可以吗?过去的参照会不会在新的解题思路中迷失?
 
这也是我想说的,在前述政治正确下,同情超载货车司机变成一种残酷的隐喻,似乎在说流汗比流血更艰难;它也夹杂着一种不言自明的讽刺,但无法直面当场的死亡,所以需要更有说服力,在个人正向的挣扎上、个人耻感上,等等。其中之一,也许是讲得通的。与其说是生活不易,不如说是善于原谅吧。在某种因应时代的隐现定律下,抓不住那逐渐隐去的,对那些显著在前的,似乎又说无可说。
 
看来,又到了复述双城记那段名言的时间了——狄更斯给了后世永不过时的感慨,可他永远不是最合适的,他不能、也没有义务指明处境中人自我防御的崩溃、以及在不幸的结局中寻找坦然和幸福的生活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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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志标

宋志标

72篇文章 3年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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